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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厘清共享经济的界限

    共享经济的本质是整合线下的闲散物品或服务,供给方通过在特定时间内让渡物品的使用权或提供服务,来获得一定的金钱回报;需求方不直接拥有物品的所有权,而是通过租、借等共享方式使用物品。自从共享单车等受到热捧后,各种披着“共享经济”外衣的项目层出不穷,如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共享空调等,不一而足。一些打着“共享”名号的项目,要么名不副实,要么有着其他目的。这些泛滥的“奇葩共享”让共享经济变了味。

    仅多了一个二维码,普通马扎就摇身一变成了“共享马扎”,这样的共享经济未免太过肤浅。与其说是“共享马扎”,不如说是“广告马扎”。这些所谓的“共享马扎”不到一天时间几乎就全部“失踪”,对于这样的尴尬,投放马扎的公司竟然表示早已料到。既然早已料到,却未在投放前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可见该公司试水“共享马扎”炒作与推广的成分。

    笔者认为,共享经济是大势所趋,若让其不变质,应该厘清共享经济的边界。类似于共享雨伞、共享马扎、共享充电器等,这些易耗品的购买成本较低,使用频率高,很难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一般而言,共享经济更适合于一些购买成本高、耐磨损、容易被闲置、折旧慢的物品。在“共享马扎”等越来越多打着共享经济幌子的“伪共享”开始泛滥的时候,需要明确共享经济的认定标准、投放程序、管理规范等,否则不利于这一新兴经济形态的发展,民众也无法真正享受到共享经济带来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