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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管理办法》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吴宏 包晗)为加强农贸市场常态化管理,近日,沈阳市工商局市场处、合同处、法制处、市局创城办等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农贸市场管理办法》,以更好地履行各部门职责。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农贸市场是公益性的经营场所,要发挥市场自我监管的作用,主办方和业户都要有主人翁意识,不要被利益所驱使,有效解决出现的占道经营、门前三包不到位等违法行为。

  会上,多个部门负责人就涉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部门职能、创卫工作中遇到的管理难点,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