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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石门:争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本网讯 12月23日,从常德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常德市第一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估验收结果的通知》(常教通[2019]152号)文件获悉,石门县8所中小学在全市第一批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校评估验收中评定为优秀等次,被认定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全市33所学校获此殊荣。

2018年3月以来,石门三中等学校以创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为契机,贯彻落实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常德市《关于在全市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宣传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引领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大力推广普通话,严格规范汉字书写,扎实开展演讲朗诵大赛、师生书法大赛、各项征文大赛、啄木鸟行动等多项活动,同时利用校园网站、家长微信群、社会宣传调查、小手牵大手等形式辐射全社会,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到位,措施得力,效果显著。2019年5月,市语委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考评验收,从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教育教学、宣传普及、科学发展、加分项目等6个大项进行考评,经过校园巡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现场测试等环节,专家组一致认为,石门三中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计划周密、制度齐全、整档规范、落实到位、融入紧密,开展的活动富有示范、推广、引领性;营造出了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氛围,师生在校内外使用普通话交流、规范汉字书写;推普周、世界读书日、演讲朗诵大赛等语言文字活动成效突出,多次荣获省市级和国家级大奖;师生的测试成绩优异,教师笔试、学生口语均达95分以上,该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得到了专家组的高度赞许。

据悉,全市77所中小学申报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评估验收,33所学校达优秀等次被认定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41所学校达到合格等次,被认定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通讯员 邓长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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