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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進入法制軌道

原標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進入法制軌道

6月28日,記者從省人大常委會獲悉,《陝西省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7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條例》的出台,標志著我省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進入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

突出文化特色透出濃濃“陝味”

針對我省傳統文化、歷史文化、紅色文化、民間文化資源豐富的實際,“《條例》著重將陝西的特色文化融入其中,鼓勵在提供基本公共文化產品、服務和活動時要努力挖掘和利用地方特色文化資源,多採用當地群眾喜聞樂見的藝術形式。” 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何少林介紹。

《條例》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充分利用本省優質文化資源豐富公共文化服務內容,促進優秀公共文化產品的提供和傳播,支持優秀公共文化活動的組織開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公共文化產品創作生產規劃,支持和引導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產品的創作生產﹔應當採取措施,引導扶持本省傳統文化的文藝創作、生產、演出單位﹔應當加強秦腔、民歌、腰鼓、剪紙、泥塑等本省優秀傳統文化的普及推廣。

鼓勵社會力量依法參與公共文化設施運營

為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作用,變政府“獨唱”為政府與社會“合唱”,《條例》專設了“社會力量參與”一章。“政府主導並不等於大包大攬。”省文化和旅游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顧勁鬆介紹,“現在市民群眾對公共文化服務的要求越來越高,但我們的提供能力確實有限。所以,《條例》在強調政府主體責任的同時,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並對有關問題作了具體規定。”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由購買主體、公共文化服務對象及第三方共同參與的綜合評審機制﹔應當加強民間文化人才隊伍建設,引導、扶持、規范民間文藝團隊健康發展﹔應當培育規范文化類社會組織,鼓勵和支持文化志願服務。

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投資或者捐助設施設備、興辦實體、資助項目、贊助活動、提供產品和服務等方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鼓勵文化單位創新公共文化設施管理模式,開展公共文化設施社會化運營試點,吸引社會組織和企業依法參與公共文化設施的運營。

拓寬服務渠道鼓勵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

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是市民最關心的話題。顧勁鬆表示,“屬於基本的均等化公共文化服務范疇的,特別是涉及特殊人群公共文化服務的,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要能免盡免。相信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免費開放的范圍會越來越大、質量也會越來越高。”

《條例》規定,公共文化設施應當向公眾免費或者優惠開放,開放時間應當與公眾工作時間、學習時間適當錯開﹔學生寒暑假期間,公共文化設施應當適當延長開放時間。開放收取費用的,應當每月定期向中小學生免費開放。公共文化設施管理單位應當建立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標准、開放時間等公示制度﹔因維修等原因需要暫停開放,應當提前7日向公眾公告。

鼓勵和支持機關、學校和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文化體育設施向公眾免費開放,在確保正常工作、教學、生產秩序的前提下,確定並公布向公眾開放的文化體育設施、場所和時間。鼓勵經營性文化單位提供免費或者優惠的公共文化產品和文化活動。

(責編:谷妍、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