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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立法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

  “开发区在全省国民经济中发挥出日益重要的作用”,制定开发区条例十分重要和迫切。9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关于《山西省开发区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审议意见报告,标志着我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

  7月10日召开的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推进会上,省委书记骆惠宁要求“加快《山西省开发区条例》立法进程”。为此,省政府根据开发区转型开放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向省综改示范区作出的授权决定和在省级以上开发区推广授权经验的决定精神,提出了条例草案的议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省商务厅厅长韩春霖介绍,目前,我省各类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有42家。2016年以来,我省将开发区作为转型综改的主战场、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动能引擎,开发区在全省国民经济中发挥出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我省尚未出台调整和规范全省开发区发展、管理和服务的地方性法规,这与开发区在全省经济转型发展中日益凸显的地位很不相称。此外,我省设立开发区以来,积累了不少管理经验和成功做法,有必要用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规范固定下来。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报告显示,随着开发区的创新发展,在土地、产业等方面规划布局不科学,一些体制机制改革未能真正破局,营商环境亟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日益显现,并制约着开发区的发展。因此,条例的制定将为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把依法治理和深化改革统一起来,进一步将开发区管理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不断提升开发区发展水平。

  本次常委会会议期间,将对条例草案进行充分审议,随后还将根据审议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杨文)